一、
公积金贷款抵押担保后多久放款
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后一般在15个工作日放款,但各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和银行政策规定不同,会有一定的差异,建议联系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时间,以放款时间为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二、
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担保
借款人可选择以下担保形式:
(一)用所购自住住房、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进行抵押;
(二)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有价证券进行质押;
(三)用中心认可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保证。
抵押、质押、保证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借款人负担。关于用住房公积金还款,借款人可以于每年年末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资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购买与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开发商所建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房屋未正式办理抵押手续前由开发商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2、购买有产权证、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直接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抵押科办理抵押登记,带相关手续到产权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3、购买有产权证、无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需由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三、
房产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抵押贷款需要的手续如下:
(一)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
(二)准备贷款材料:借款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
(三)看房评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勘查、评估;
(四)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
(五)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六)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七)开户、放款:借款人开立还款账户、银行放款至该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