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合伙公司注册条件有哪些
合伙公司注册条件有: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的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和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
合伙协议的基本条款有哪些
合伙协议的基本条款有: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6.合伙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争议解决办法;
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0.违约责任。
三、
普通的合伙合同纠纷一般是什么情况
普通的合伙合同纠纷一般情况如下:
个人债务用合伙份额偿还的纠纷;合伙人退伙时发生的财产处分纠纷问题;合伙关系终止时财产分配问题;合伙人因伤残死亡的处理纠纷。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七条【合伙合同终止】合伙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终止的,合伙合同终止;但是,合伙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合伙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